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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8日星期日

道德經譯文29

(經) 不言教令是合於自然的。
        狂風颳不了一個早晨, 暴雨下不了一整天。誰使它這樣的? 天地。天地都不能使狂暴長久, 更何況是人呢? 所以, 從事於 "道" 的, 就同於 "道"; 從事於 "德" 的, 就同於 "德", 所作所為失 "道" 、失 "德" 的, 行為就暴戾恣肆。同於 "道" 的人,  "道" 也樂於得到他; 同於 "德" 的人,  "德" 也樂於得到他; 同於失 "道" 、失 "德" 的, 就會得到失 "道" 、失 "德" 的後果。

(傳) 有個名叫媛的鄭國人在裘氏這個地方讀書。只過了三年, 媛便成了儒者, 惠及眾人, 澤及三族, 而讓他的弟弟學墨者之學。兩個人以所學相互辯論, 他們的父親幫助弟弟翟。十年後媛自殺了。他的父親夢見他(,他)說: "讓你的兒子成為墨者的是我。為什麼不到我的墳上去看看, 上面種的秋柏已經結果子了。
        造物者賦予人, 不是賦予他人為, 而是賦予他人的天性。他的天性這樣便讓他發展為這樣。媛認為自己與別人不同而貶損他的父親, 就像齊人掘井飲水 (便以為自己有挖井之功) 而揪飲水的人一樣。所以說現在的人都像媛一樣。自以為是, 有德的人認為是不明智的, 更何況是有 "道" 的人呢! 古時候認為自以為是是違背自然的刑罰。
        聖人安於自然, 而不安於人為; 眾人則安於人為, 而不安於自然。
        莊子說: "知道容易, 不說出來很困難。知道而不說, 這是合於自然的; 知道而說出來, 這是合於人為的。古時的至人, 合於自然而不合於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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