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三樁
顧客A打算購買一本書和一個糖果盒。
顧客A︰「可以寫一張手寫單嗎?」
收銀員︰「可以,但電腦單要收回。」
顧客A︰「手寫單要寫兩本書。」
收銀員︰「不行,只可以寫一本書、一個糖果盒。」
顧客A︰「這樣也不可以!不買了。」
收銀員︰「那麼你將貨品放回貨架。」
店長在旁,剛好正忙著另一項工作。
店長對收銀員說︰「可以照客人要求寫手寫單。」
收銀員對店長說︰「客人明顯想 claim 錢。」
店長說︰「有記錄便可以,不用理會客人怎樣用手寫單。」
收銀員心想︰「不是你簽名,你當然覺得沒有問題。」
客人要犯法,店員怎可以同流合污?店長的價值觀都很有問題。
顧客B︰「買錯了心意卡,我要換。」
收銀員︰「有沒有單據?」
顧客B︰「沒有!」
收銀員︰「那麼幫不到你。」
顧客B大聲喝道︰「我一分鐘之前買,門口都未出。」
收銀員不滿道︰「沒有單據幫不到你。」
收銀員想不到可以重印發票,在垃圾筒拾起同事棄置的單據。
收銀員對顧客B︰「是不是這一張,我幫你換。」
顧客C放下貨品。
收銀員︰「7蚊。」
顧客C︰「等一等。」
顧客C按手機按了半分鐘,之後道︰「八達通付款。」
收銀員心想︰「手機上做緊緊要野?」
做開動漫的同事快將離職,
我建議店長轉一個收銀同事到店幫忙,
與此同時我爭取管理幾個分類,都是中文書。
店長已知會區長,但上層仍未確實建議。
店長最初要我繼續跟進單據、Inbound。
但是,因為他後來決定要我做文具、兒童書副手,
單據、Inbound 可能會改由新同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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