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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

道德經譯文4

(經) 不崇尚賢能, 使民眾不爭求功名; 不珍視難得的財貨, 使民眾不做盜賊; 不彰顯令人貪求的東西, 使民眾的心思不惑亂。
(傳) 小的迷惑會錯亂方位, 大的迷惑會錯亂本性。怎麼知道是這樣的呢? 虞舜標榜仁義來撓擾天下, 天下沒有人不奔命於仁義, 這不是用仁義錯亂本性嗎? 現在試作申論, 自從三代之後, 天下沒有人不以外物錯亂本性的。小人則為利而死, 士人則為名而犧牲, 大夫則為家而死, 聖人則為天下而犧牲。這幾種人, 所從事的事情不同, 名聲也各不相同, 但是傷害本性而為某種目的犧牲自己, 卻是一樣的。男僕和小孩一起去放羊, 而都把羊丟了。問男僕放羊的時候在做什麼, 他是手執竹簡在讀書; 問小孩放羊的時候在做什麼, 他是在擲骰子遊戲。這兩個人, 在放羊的時候做的事情不同, 但同樣都把羊丟了。伯夷為了名而死在首陽之山, 盜跖為了利而死在東陵山上。這兩個人, 所為之而死的事情不一樣, 但同樣都是殘生傷性。何必認定伯夷是對的而盜跖是錯的呢? 天下之人都在為某種目的而死, 為仁義而死的人, 世俗稱之為君子; 為財貨而死的人, 世俗則稱之為小人。為某種目的而死是一樣的, 而有的被稱為君子, 有的被視為小人。如果就殘生損性來看, 則盜跖和伯夷都是一樣的, 又何必從中分別出君子、小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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