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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3日星期六

書店軼事

教職員和學生在我們的書店出示證件會有折扣優惠。
顧客甲購買貨品時出示證件,我問他證件是不是他自己的。
他說證件是屬於旁邊的朋友乙,但最後我發現證件是屬於顧客丙。
他不但說謊,筆者更認為他有使用虛假文書的嫌疑。

年少女顧客丁用信用卡付款,我看看簽名像男人名。
我問她信用卡是不是屬於她自己的。
她說信用卡是她媽媽的。
我說她不可以用此卡付款。
她問我為什麼,小弟真的不知道可笑還是可怒。

顧客茂早前買了白先勇所著的書籍。
最後一天書攤,我們把手寫單簿放在攤檔。
她憑電腦單據到門市要求同事開手寫單。
同事請她到樓下的書攤取手寫單。
當開立手寫單,我們會取回電腦單據。
她說沒有問題,因為她說她已拍下副本。
店長吩咐我替她開單。
當我在單據寫上書名時,她說不行。
我問她不寫書名可以寫什麼,而我開始動怒。
她要求我寫「書兩本」。
我說刪除了「白先」二字,然後補簽在旁可不可以。
她要求我寫另一張,然後寫「書兩本」及價錢。
我問店長意見,他說按她要求照辦。
事後我和在內地工作的爸爸分享,他說她很可能是想報銷兩次。

四位顧客同是內地人。
筆者寫這篇文章不是想抹黑同胞。
可恨的是內地的公民教育做得太差。
如果大陸人的聰明才智放在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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