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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交通意外(檢查傷者)

        快速評估每一個傷者。如果有不止一個傷者,就先搶救有生命危險的,如嚴重創傷或燒傷的傷者。如有可能,要原地不動地救治傷者;只有在他們身處險境,或需要採取救生措施的情況下,才進行搬運。
        徹底探查事故現場,以免漏掉任何傷者,他們可能被拋出很遠,或是在神志不清時,已走離現場。
        如果傷者困在車裡或壓在車下,你就需要消防和救傷等服務機構援助,所以要立即給他們打電話。
        搶救傷者時,先進行初步評估,如有可能,先救治有生命危險的重傷者。凡是在交通事故中受傷的傷者,都應假定他的頸部 (脊椎) 受傷,並用雙手托住他的頭部,直到救援到達。
        在等待專家救援的時候,要監察並記錄傷者的生命表徵 --- 反應程度、脈搏以及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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